职能介绍: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审查修改、协调论证区级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承办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有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或拟由区政府批准的各街道办事处、区级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开展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
(八)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区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责。
(九)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樊安成
办公地点:镇江市润州区润州路五号
办公时间:9:00--18:00
联系方式:8562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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