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流程表
发布时间:2006-12-13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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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流程表
一、办理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政府书面答复
办事地点:
   拟设立外商独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外经贸局
应提交材料:
1、外商设立独资企业的报告;
2、领取政府书面答复。
 
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不需办理此项,直接进入下一流程。
企业自己需办理事项:
1、拟好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资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规模;生产产品;使用的技术设备;用地面积及要求;需要用水、电、煤、煤气或者其他能源的条件及数量;对公共设施的要求等;
2、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办事地点:
    工商局窗口
应提交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制表式);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书:
(1)中方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方为合法开业证明,申请人应在复印件的右侧空白处签字证明与原件一致;
(3)投资者为自然人的,资格证明为其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应在复印件的右侧空白处签字证明与原件一致)。
3、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在复印件的空白处签字证明与原件一致;
5、外商独资企业还必须提交拟设立企业的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设立企业的书面答复。
企业自己需办理事项:
1、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并提交;
2、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代码预先核准
办事地点:
    质监局窗口
应提交材料:
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合资:章程、合同的复印件;
独资:章程复印件。
企业自己需办理事项:
1、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并提交;
2、领取企业代码预核准通知书。
四、办理环保预审
办事地点:
环保局窗口
应提交材料:
1、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简介;
2、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平面位置示意图;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表》。
企业自己需办理事项:
1、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并提交;
2、领取预审的同意件。
五、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办事地点:
    外经局窗口
应提交材料:
1、合资合作企业:
(1)项目环保预审表;
(2)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
(3)企业赋码通知书;
(4)申请批准合同、章程的请示;
(5)合同、章程;
(6)董事会中方成员委派书;
(7)董事会外方成员委派书;
(8)合营各方法人证件(外方营业执照需当地公证和我国驻当地使馆论证);
(9)可行性研究报告。
2、独资企业: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2)县级以上政府同意在该地设立外资企业的答复;
(3)章程;
(4)项目环保预审表;
(5)企业名称登记核准通知;
(6)企业赋码通知书;
(7)董事长、董事委派书;
(8)投资者法人证件(营业执照需当地公证和我国驻当地使馆论证);
(9)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自己需办理事项:
1、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并提交;
2、领取批准证书。
六、领取企业营业执照
办事地点:
工商局窗口
应提交材料:
1、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2、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3、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4、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
6、董事会名单以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企业自己需办理事项:
1、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并提交;
2、领取营业执照。
七、办理企业公章刻印登记手续
办事地点:
公安局窗口
应提交材料:
    1、经工商局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自己需办理事项:
1、将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10份,副本复印1份,到工商局加盖公章;
2、到公安局领取同意件;
3、刻章;
 
八、领取正式企业代码
办事地点:
质监局窗口
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赋码证;
3、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章或单位介绍信;
5、单位人数和经营场所面积。
企业自己需办理事项:
1、按要求准备好材料,并提交;
2、领取正式企业代码。
九、申办外汇业务使用手续
办事地点:
外管局
应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
2、外经贸部门的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
3、经批准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
4、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5、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表》;
6、视情况补充的其它材料。
企业自己需办理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30天内,按要求备好材料向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2、领取有关证件。
十、办理税务登记
办事地点:
国税局窗口
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二份;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二份;
3、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4、租房合同及复印件二份;
5、验资报告及复印件一份;
6、企业章程及复印件一份;
7、工商局出具的开业通知书及复印件一份;
8、外经贸局的批准证书;
9、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复印件二份。
企业自己需办理事项:
1、取工商营业执照30日内带左边所列资料办理;
2、领取有关证件。
十一、办理外汇、人民币帐户
办事地点:
银行
应提交材料:
1、办理基本帐户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
(2)企业标准代码证正本;
(3)国(地)税登记证正本;
(4)法人代表身份证;
上述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开立外汇资本经帐户所需材料:
(1)外汇登记证;
(办理外汇登记证所需提供材料: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外经贸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外经贸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经盖章或签字生效的)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开户核准件(外管局办理);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
(5)单位印鉴卡一式三份。
企业自己需办理事项:
开基本金帐户时如无需缴税,则需出具国(地)税部门的有关证明。开户手续需由法人代表或经其授权的经办人办理。并当场填写一下材料:
1、开户申请书(一式三联);
2、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3、印鉴卡(一式五份)。
十二、去海关办理海关注册手续
办事地点:
海关
应提交材料:
1、《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表》、《自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税);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合同》和《企业章程》各一份(独资企业只需提供章程);
7、企业财务资料:《验资报告》、《银行开户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财务核算制度》、财务人员名单以及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帐簿设置情况;
8、企业有进口设备的需提交《项目确认书》和设备清单(原件);
9、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自己需办理事项:
企业到海关企业管理部门领取3张表格,分别是《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表》、《自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在相应的表格上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印章,并提供注册登记海关所需材料,海关经办人经审核无误后,在《自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上签注审核意见,报科长审批,科长审批结束后报关长审批。三级审批完成后,企业到综合科填写2张《企业情况简表》,由综合科在此表上给出企业相应的海关注册号,企业持上述所有材料,到代理公司作预录入。预录入后,代理公司在《企业情况登记表》上填写预录入号,海关经办人员根据预录入号对录入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打印《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并加盖有关注册登记专用印章,签注有效期后交企业签收。注册登记程序完成。
十三、企业进入建设和生产经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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