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增发5%退休金
办事规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单位证明(证明系单位职工、何时领取独生子女证、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到区人口计生委办理。
相关政策、法律:《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办理机构:区人口计生委法规科(区政府大院内1号楼2楼)
电话:0511-85625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