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区二00七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
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补充公示名单
根据《江苏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办法》规定,经本人申请、村与乡镇初审、润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初步确定张广新(享受半年)符合发放奖励金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十日,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直接举报等渠道向润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反映,举报电话85625716,责任人:徐萍。
润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