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国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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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市全民国防教育委员会关于国防建设、国防教育的方针、原则和指示,研究制定全区国防教育规划,确保全区国防教育的落实。

 

2、认真抓好国防教育各项制度的落实,研究解决国防教育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地方党政领导参加有关国防教育的活动。

 

3、加强对全区国防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

 

4、了解和熟悉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全区国防教育状况,对国防教育工作实施正确的领导。

 

5、定期召开区国防教育委员会成员会议,落实区国防教育经费,抓好办公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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