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润州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16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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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润政[2007]5号
 
 
关于印发《润州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蒋乔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场圃,民营经济发展管委会,润州工业园区,区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润州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 科技  行动纲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13日印发
共印100份
润州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2006-2010年)实施意见
 
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是坚持走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一项基础性社会工程,是政府引导推动、全民广泛参与的社会行动,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区、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根据《镇江市润州区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本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全面贯彻“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开展以提高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为主的“四大主要行动”;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等“四大基础工程”;建立完善政策法规、经费投入、人才队伍、监测评估等“四大支撑体系”。大力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区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润州区公民的基本科学素质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建设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明显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初步形成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组织
根据市政府《镇江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年)实施意见》(镇政发〔2006〕125号)的要求,成立润州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全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刘凯成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欧阳国良和区科协主席王志庭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农经局、区卫生局、区广播电视台、区总工会、团区委、工商润州分局、区妇联、区科协、区委党校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科协,办公室主任由区科协副主席刘吉明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联络组,负责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沟通与组织协调。联络组成员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
四、主要任务及行动措施
(一)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宣传科学发展观,重点宣传我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人均占有资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基本国情,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2)完善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提高学校科学教育质量,使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培养良好的科学态度与价值观,培育初步的科学探究能力,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提供更多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改善生存状况、提高生活质量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4)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科普竞赛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社会责任感以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2、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团区委
3、责任单位:区科协、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区科技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广播电视台。
4、行动措施:
(1)以科技竞赛和科技活动为抓手,着力提高全区广大青少年的科技素养。“十一五”期间,全区各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要以“金钥匙”科技知识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科技模型竞赛、机器人竞赛和少年电子技师竞赛、七巧板竞赛等活动为抓手,着力培养广大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及动手动脑能力,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由教育局、团区委负责牵头,在“十一五”期间,每年组织全区青少年参加各级各类科技活动、科技竞赛的人数达到5000人次。各中小学校要把科技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惯性。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推进学校科学课程改革,使科普教育做到有课程、有教材、有师资、有评价制度和监测标准,全面提高全区广大未成年人的科技素养。
(2)以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络体系建设为载体,着力完善青少年科技教育体系。“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科技教育网络体系建设,着重抓好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的建设,同时,健全科技辅导员队伍,完善科技辅导员考评体系。全区各中、小学校要设立专职科技辅导员,并提高科技辅导员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搭建科技教育的教学教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平台,每年表彰5名专家型科技辅导员,安排优秀科技辅导员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发展针对农村未成年人的特色教育,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十一五”期间要因地制宜,筹建一些适合广大青少年的科普教育基地,在全区形成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以校内教育为主、社区教育为补充的科普教育机制。组织开展“大手拉小手”“小小科学家”“科技夏令营”“七彩夏令营”等面对面的科普活动,通过开办家长学校,提高母亲的科学素质,重视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
(3)以评先创优为激励手段,着力优化全区青少年科学素质教育的整体环境。“十一五”期间要建立完善“润州区科技教育先进学校”的考评体系,完善评审考核标准,并纳入到学校的综合评估体系之中。全区争取培养评选出科技教育先进学校6所。通过评先创优、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促进全区青少年科学素质的提高。
(二)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面向农民开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防灾减灾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在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围绕科学生产和增效增收,激发广大农民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科技意识。提高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并将推广实用技术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的能力。
(4)提高我区农村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
2、牵头部门:区农经局、区科协
3、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润州分局、区卫生局、区广播电视台、团区委、区妇联。
4、行动措施:
(1)大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积极培养有文化、讲道德、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充分利用教育培训资源,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全员农民培训,使全区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创业能力和生产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由区委组织部、区科协牵头,开展以实用技术为主体的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到2010年培训2000人次;由区农经局、区科协牵头,举办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现场会,到2010年对500名种养户进行现场培训;由工商润州分局牵头,组织开展农民经纪人培训,到2010年培训50名农民经纪人;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农经局牵头,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到2010年实现3000名农村劳动力转移;由区农经局、区科技局、区科协牵头,组织开展科技示范户(基地)培育与培训,到2010年培育50个科技示范户(基地),辐射带动500农户。
(2)广泛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科普实践活动。由区委组织部、区科协、区农经局、区科协牵头,实施“科技专家兴农富民工程”。从2006年开始,组织遴选全区及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与本区3个村进行结对挂钩,培育树立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致富示范大户,推广普及新技术、新品种,帮助带动60户农户;进行1500人次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的科技素质培训;对农村专业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农技协负责人进行先进实用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市场营销知识及电脑应用等内容的培训300人次;进行农村青年职业技能培训400人次,实现依靠科技增收致富和全面达小康的目标。由区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牵头,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三下乡、科技结对等活动,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服务长效机制。
(3)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专业大户的示范引领作用。由区科协、区农经局牵头,组织开展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到2010年培育8家市级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由区科协、区财政局牵头,培育和资助一批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不断促进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
(4)加强科普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建设。由区委组织部、区农经局牵头,健全和发展农技推广机构;健全蒋乔镇科协组织,明确由分管书记(镇长)为科协主席,科技助理为秘书长;在每个行政村建立科普工作站,明确一名专(兼)职科普员,并定期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专家库中农业科技专家达10人左右,农业讲师团成员达20人左右,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服务团。
(5)加强农村科普能力建设。强化科普画廊(宣传栏)在科普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到2010年蒋乔镇至少建成2座科普画廊,各行政村至少建成一座科普宣传栏;建设农民科普学校,为从事农村技术培训、科技讲座、科普活动提供阵地保障;由区委组织部、区广播电视台、区科协等部门牵头,编印一批农村(业)乡土教材和科普读物,提供给农村基层使用。
(三)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在城镇宣传科学发展观,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的观念和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2)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提高第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科学素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自身发展的要求。
(3)围绕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4)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2、牵头部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
3、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农经局、区卫生局、区广播电视台、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4、行动措施:
(1)建立企业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带薪学习制度,鼓励职工在职学习,形成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投资职业培训的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民工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十一五”期间培养500名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现代服务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使我区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20%左右。
(2)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培训、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和发明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研发中心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等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全区每年有60%的职工参加各项技能练兵活动。
(3)充分发挥社区在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大力开展科普示范城区、街道、社区的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市民学校、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机构和设施的作用。定期举办科普讲座和科技培训,并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科普画廊的建设和管理,宣传普及科学知识。组织开展“科教进社区”等活动,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多渠道、全方位的社区学习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
(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主要任务:
(1)面向领导干部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2)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调动公务员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终身学习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2、牵头部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科技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4、行动措施:
(1)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对干部进行科学思想、科学方法、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提高干部的执政素质、执政本领和决策水平。将现代科技知识课程列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主修课程之一,到2010年使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参训率达到80%以上。
(2)促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教育和科普培训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分层次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培训规划,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培训教育规划的重要内容。区委党校要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干部和公务员培训,课程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普知识培训。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技术普及。举办高层次的论坛、讲座、主题报告会等活动,编辑出版适合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读物,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介绍现代科技知识及发展趋势。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科普活动,每年至少参加1次科技报告会;公务员每年参与1次以上科普活动。
五、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行动
1、组建专家库和讲师团。充分吸纳我区各领域的专家型人才50人左右组成专家库,按不同学科领域划分成若干分团,分别对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群体提供科普志愿服务,并从中遴选约20名表达能力强、热心科普公益活动的专家组成讲师团。
2、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尤其重视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师资的配备和培训。
3、加强科学教育与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学会特别是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离退休科技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公务员参与科学教育与培训。建立中小学专兼职科技辅导员队伍,重点开展对农村科技辅导员的培训与轮训。
4、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5、加强各类科学教育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不同特点和需求,以科学发展观、先进实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编写教材。
6、加强中小学校科学教育设施建设。各中小学图书馆要确保科普书籍占有相当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因地制宜建设有特色的科普活动场所。
7、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鼓励和支持科普场馆、社区科普(市民)学校开展科普活动。充分发挥区域内院所、高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资源优势,构建不同职业、不同工种、布局合理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农经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建设行动
促进科普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科普图书、音像制品、展教品、科普志愿者等各类科普资源,建立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公共科普服务,不断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
牵头部门:区科协、区科技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农经局、区卫生局、区广播电视台。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工程建设行动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区广播电视台要开辟科普专题节目。润州区要建立区级科普网站,科普网站和各单位门户网站要增加科普内容与版面,向公众传播科技动态和科技知识。
2、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要在电视台推广《科普大篷车》等电视栏目。
3、鼓励和推动经营性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科普出版物、科教片的发行渠道,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科教片在基层和农村的发行工作。
4、建立科普应急机制。提高各类媒体对于公共卫生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及时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指导公众以科学的方法应对突发事件。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区广播电视台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农经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
(四)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动
1、统筹规划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制定科普设施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条例,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投入。
2、加强科技场馆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建成具有地方特色、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科普场馆。对旧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层科普设施的功能,落实科普场馆对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优惠措施。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专业科普场馆;落实有关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争创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培育市级未成年人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推动区域内高校、院所、企业等单位设立公众开放日、科普接待日,定期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生产车间等场地设施。
5、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在城镇社区建设科技活动中心、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等设施,加大青少年校外科普场馆、基地建设。
牵头部门:区发改委、区科协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1)健全组织。区政府负责领导《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工作,成立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明确责任。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润州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把实施《科学素质建设纲要》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
(3)建立实施工作机制。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科协,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健全经费投入体系。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政府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并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十一五”期间,财政要加大对科普事业专项经费的投入,由科协掌握,财政部门监督使用。区级科普专项经费应达到人均1元以上,镇、街道也应配套相应的科普经费,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实施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对科技场馆及公益性科普活动给予税费优惠。积极争取、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和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构建人才队伍体系。通过培养专业化人才,发掘兼职人才,建立志愿者队伍、专家库和讲师团,加强理论研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组织开展面向科普机构和广播、报纸、网站等各类媒体人员的培训和进修活动;提升在职科技教育与科普工作人员的科学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好科普专职人员技术职务评定工作,提高广大专业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各界人士参加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素质较高的兼职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和讲师团。
(四)建立监测评估体系。以《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教育大纲(试行)》和市里相关文件为指导,结合润州区实际,建立我区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监测指标体系,并纳入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启动并定期开展全区公众科学素质调查,加强对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估,将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制度,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力度,确保如期达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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