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润政〔2008〕13号
关于表彰区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 个人和残疾人自强自立模范的决定
蒋乔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场圃,民营经济发展管理委员会,润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我区第三届残疾人代表大会召开以来,残疾人工作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关爱、关怀和支持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事业“十五”、“十一五”计划纲要》,在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共同享受社会发展的物质、文化生活成果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了一批扶残助残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残疾人自强自立模范。
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经研究,决定对蒋乔镇人民政府等8个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江金保等13名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张志强等12名残疾人自强自立模范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自强自立模范,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构建和谐新润州,为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残疾人自强自立模范名单。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检察
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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