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润州区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0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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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润政〔200818

 关于印发《润州区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蒋乔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场圃,民营经济发展管理委员会,润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润州区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菜市场  升级改造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检察

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润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313日印发

共印100

润州区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主城区范围内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工作进程,根据镇江市菜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三年完成镇江市区菜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的实施建议》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的实际,现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我区和谐社区商业为目标,立足民生、民本,提升城市形象。依照《镇江市菜市场基础设施规范》的要求,通过对菜菜市场升级改造、规范化管理,形成以购物环境舒适、市场管理规范的新型菜市场取代传统菜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进度安排

我区主城区范围内共有菜市场14家,总营业面积23650平方米。其中,室内市场8个,营业面积13600平方米,顶棚市场5个,营业面积10050平方米,露天市场1个。

2008年起,我区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市区菜市场升级改造任务,实现市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和标准化管理两个到位。14家菜市场中,黄山菜市场已经于2007年升级改造完毕,黎明市场即将拆除,其他12家菜市场将完成建设和改造,具体安排和进度要求如下:

(一)2008年,完成牌湾市场、王家巷市场、京口闸市场、三茅宫市场、人民街市场等5个室内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和新建林隐路市场工作;启动润州市场、桃园市场2个顶棚菜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形成工作方案;启动金星市场,李家大山市场的重建工作并形成工作方案,力争完成金星市场重建工作。

(二)2009年,完成太古山市场、跑马山市场2个室内菜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完成润州市场、桃园市场升级改造和李家大山市场新建工作量的80%

(三)2010年,全面完成润州市场、桃园市场和李家大山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新建建设工作;新建天和片区市场。

润州区主城区内菜市场基本情况及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时间安排见附表一、附表二。

三、责任主体

遵循先区内的产权单位后属地单位负责的原则,明确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责任主体:

(一)七里甸街道:金星市场,三茅宫市场(和平路街道配合),桃园市场(和平路街道配合)。

(二)宝塔路街道:王家巷市场,林隐路市场,跑马山市场,新建天和片区菜市场,拆除黎明市场。

(三)金山街道:太古山市场,京口闸市场,李家大山市场(宝塔路街道配合),人民街市场。

(四)工商润州分局:牌湾市场(金山街道配合),润州市场(七里甸街道、民发委配合)

四、建设的依据和标准

按照《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江苏省集贸市场管理条例》、《江苏省农贸市场建设及设施配套要求》的要求,依据《镇江市菜市场建设基础设施规范》的建设标准,借鉴苏州菜市场升级改造投入标准,结合黄山市场改造的经验,对我区菜市场进行建设和升级改造。投入预算:室内市场改造场内设施建设为每平方米1000元,顶棚市场升级改造后场内设施建设为每平方米800元。

五、运作形式

整个运作由区政府主导,采取以市场主体自筹资金和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奖励、政策扶持相结合的资金筹措办法。

(一)室内市场升级改造,凡市场主体自筹升级改造资金到位的,市区两级财政给予扶持奖励,市场主体具体实施。

(二)顶棚市场改扩建和市场重建,主要是利用市场用地和周边可利用地块,形成底市楼宅、以房带市综合开发方案,通过面向社会招商等市场化运作手段筹措项目资金,实施顶棚菜市场改扩建和市场内部的标准化建设。

六、政策扶持

(一)菜市场按《镇江市菜市场基础设施规范》建设的,经验收合格,市区两级财政根据菜市场内部设施工程建设决算总额,经有关部门审计确认,按比例以奖代补扶持,其中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扶持比例不低于80%,室内市场内部设施投资总额超过每平方米1000元投入标准的,以1000元标准计算;顶棚市场内部设施投资超过800元的,以800元标准计算。

(二)菜市场升级改造完工后,对入场经营户给予税、费的扶持。

(三)顶棚市场改扩建(包括原市场重建)实施底市楼宅、以房带市综合开发,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

(四)新建居住区规划配套的菜市场建设,作为该地块上市开发的条件,由该地块受让方按规划与住宅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

七、职能分工

区菜改办负责全区的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单位成员具体职能分工如下:

相关产权单位和菜市场所在地的街道为责任主体,负责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具体推进。

发改经贸部门负责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沟通和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菜市场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工商部门协调制定菜市场基础设施标准与管理意见,负责做好菜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市场经营户的正常经营,受理消费投()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财政部门负责协调菜市场升级改造专项资金拨付项和工程的审计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协调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中的招投标和基建工作,以及整个改造建设、管理、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

城管部门负责做好菜市场升级改造期间疏导点的确定及管理,确保菜市场临时过渡期间的平稳有序,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的正常经营。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菜市场升级改造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经营者依法纳税的情况及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

卫生部门负责制定菜市场内卫生设施和环境卫生的标准和要求,对食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负责参与后期的验收工作。

物价部门负责各类经营主体执行物价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消防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菜市场的安全防范工作。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菜市场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

监察部门负责做好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督查。

八、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部署(1月底前结束)

1、积极宣传提升改造菜市场的目的意义。属地街道要做好市场、居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市场、居民对该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保证升级改造工作的稳步推进。

2、各责任单位于每年的1月底前上报各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班子,明确工作时间进度表,明确工作实施步骤,确保于当年9月底前完成相应的工作。

(二)第二阶段:过渡市场的落实(3月底前结束)

加快过渡市场的落实工作,做好过渡市场的基础建设,包括场地的选址、协调、平整以及临时用水、用电问题。

(三)第三阶段:方案设计和招投标工作(4月底前结束)

对照《镇江市菜市场基础设施规范》的要求,聘请相关机构进行设计,并就项目施工进行招投标。

(四)第四阶段:项目施工(8月底前结束)

施工单位进厂施工。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监督,保证施工质量,及时处理矛盾和问题,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五)第五阶段:项目验收(9月底前结束)

组织评审、预验收,落实整改措施;迎接市、区两级菜市场建设工作小组检查验收。

(六)第六阶段:核发政府扶持资金

提交菜场改造峻工报告,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对菜市场改造工程进行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市、区财政部门核拨扶持资金。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政府将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大考核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菜市场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按要求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菜市场的升级改造是一项综合的工作,牵涉面广,既要政府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也要社会各方面,包括市场主体、经营者和周边居民的支持和参与。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做到政府统筹安排,各级齐抓共管。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做好菜市场的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经营者宣传有关政策,做好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搞好市场周边、过渡点的管理,保证菜市场的升级改造期间的平稳、有序。

(四)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加强对菜市场的升级改造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对市场改造进度、质量标准和标准化管理进行统一考核、统一验收,确保改造工作按时、按质、按标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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