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润政〔2008〕32号
关于印发《润州区创建“充分就业区”实施意见》的通知
蒋乔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场圃,民营经济发展管委会,润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润州区创建“充分就业区”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检察
院、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共印100份
关于创建“充分就业区”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管理服务体制和机制,实现比较充分就业的社会目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政发[2006]5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创建充分就业街道(镇)的基础上创建“充分就业区”,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动力,努力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通过提高街道(镇、园区)和社区(行政村)创建水平,推进实现全区充分就业的目标,体现六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推进富民优先,让更多的人实现创业致富;更加注重就业促进机制,让更多的人保持稳定就业;更加注重提升劳动者素质,让更多的人掌握一技之长;更加注重发展成果共享,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更加注重调节收入分配,让更多的人增加劳动收入;更加注重为民以法行政,让更多的人获得权益保护。
二、创建目标
1、按照 “六到位”即: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职责到位、场所到位、工作到位的要求,街道(镇、园区)和社区(村)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所(站)率达到100%,做到属地企业用工与本地劳动力状况基础清楚,台账明细,并形成工作数据库,逐步实现网络操作;
2、全年新增就业28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8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80%实现就业,确保城乡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消除城市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100%提供就业帮扶;“4050”人员、贫困户家庭中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100%实现就业;
3、将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体、农村劳动力、外来劳动力、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等群体全面纳入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全年新成长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率不低于80%,农村低收入家庭人员培训率100%,培训农村劳动力2000人,下岗再就业培训2000人,创业培训250人,扶持创业440人;
4、辖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证登记证发放率100%,有培训愿望的失地农民免费培训达到80%以上,不定期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实现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70%以上;对符合条件并有申领要求的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渔)民办理《再就业优惠证》100%,并帮助符合要求的人员办理落实小额贷款和税费减免政策;
5、基础台帐规范、健全,并准确录入微机,各项报表及时、准确、无误,年有计划、有总结;实行公示制度,群众评价满意,确保不发生举报、投诉、上访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把就业作为民生之本的首要任务。把劳动就业工作纳入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目标,把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为就业工作提供必要经费保证,建立区、街道(镇、园区)责任考核制,每年召开2次以上就业工作联席会议。
(二)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区就业服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落实,各项工作开展活跃,区人力资源市场达到省劳动保障厅四星级验收标准。按照“六到位”的要求建立劳动保障所并挂牌提供“一站式”服务;要有3名以上专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且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率达90%以上;建立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管理服务事项及内容,规范服务标准,完善服务流程,并公示上墙。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发挥基础作用,公益性就业服务机构向农村劳动力开放,提供免费就业服务。辖区内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有序,职介机构合法经营,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工行为规范。
(三)落实片管专管制度。按照劳动保障工作属地化管理原则,为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快捷、便利的用工求职服务;对辖区内企业用工及城乡劳动力资源信息进行动态跟踪维护,做到及时采集、随时记录、分类整合、定期比对,当年新生劳动力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
(四)帮扶就业跟踪到人。实行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实名制,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做到应发尽发,确保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兑现到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出现一户援助一户,实现“动态清零”。对辖区内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只要不挑不拣,及时推荐上岗。
(五)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创业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和开业指导、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的创业服务机制。加强创业园、创业街等创业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大力扶持居民创业,树立创业典型。
(六)不断提高就业质量。广泛发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使失业人员等受到充分技能培训;加强用工指导,督促辖区内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签定率不得低于90%,企业集体合同报送审查率达到100%。
(七)扎实开展基础工作。所有街道、城区社区100%创建成为充分就业保障街道、社区;镇(园区)、村(涉农社区)100%创建成为充分转移就业保障镇、村;就业基础工作台帐健全、规范。
(八)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完成各项年度就业指标,辖区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并持《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实现就业率达到90%以上,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就业,转移就业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0%以上,确保辖区内就业局势基本平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从践行“十七大”精神、实现“两个率先”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创建“充分就业区”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创建充分就业区工作领导小组,各地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落实责任,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就业形势,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二)加强工作考核。各地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照《镇江市充分就业街道考核标准》、《全省创建农村劳动力充分转移乡镇评审标准(试行)》采取进村入户、跟踪调查、查阅记录、核对报表、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和考核管理。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重点要宣传一些创业典型,掀起全区创业热潮。利用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加大就业宣传力度,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使他们在国家政策扶持和社会帮助下,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实现充分就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