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法院上门开庭处理农村承包纠纷
2008-6-11
今年以来,润州法院通过“上门法庭”“巡回法庭”等形式,把法庭开到老百姓的田间地头,成功调解多起农村承包纠纷。
今年3月,润州法院受理了村民张某与被告周某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双方于2001年签订了租赁协议,由张某将房屋、鱼塘、猪圈等租赁给周某搞养殖。2006年10月该地涉及政府征地,按双方协议,补偿的青苗费应归周某所有,但张某不愿将补偿的青苗费支付给周某,双方发生矛盾,周某还从2007年1月起不再支付张某租赁费。审理中,法官根据双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不大,但积怨较深,赌气互不相让的情况,进行多轮调解,最终使双方逐渐解开了心结。
润州法院在办理农村承包案件时,注意选择“典型案”,采取到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办公室、当事人田间地头等现场开庭的方式,通过现场审理个案,达到教育一片的效果。
(孙彩萍汪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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